国内的互联网行业,那叫一个穷凶极恶,相互挖人的时候真是一点情面都没有,要多狠有多狠。
比如,一家公司有30个员工,开发出了一个估值1亿元的项目。
有一家大公司想收购这家公司,可觉得价格太高。
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模仿。
单是模仿还不够。
狼性竞争的时候,是强大自身的同时,要削弱对方的实力。
这个时候,就可以来一波狠的了,比如斥资2000万元,去把对方这30人的团队里的20个人给挖过来。
对方直接就垮了。
自家手底下的这个跟风的项目也就做成了。
至于竞业协议……
这玩意在国内的IT行业里很模糊,查也没法查。这跟硅谷还不一样,硅谷一共就那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
国内的科技公司部署在好几个大城市,员工离职了就没影了。就算查出来了,想起诉也困难,对方可能只是临时工的身份,而且他到底做了什么也很难有切实的证据。
硅谷科技巨头的竞争,远没有国内互联网行业这么激烈,这么无所不用其极。
科技巨头之间,甚至都有一些“潜规则”。
巨头之间,不能开战。
就比如这次扎克伯格挖走了大卫·马库斯,着实是在周不器背后捅了一刀,可双方还是要友好的沟通,来和平的处理好这件事。
一旦开战了,双方你挖我、我挖你,即便两家公司没有陷入混乱,也会因为不断的挖人行为,导致企业的用人成本大大增加。
类似的事情,就发生在苹果和谷歌身上。
谷歌当初要做谷歌浏览器,就想从苹果那里把Safari浏览器的几个大神给挖走。乔布斯听了,当即就大怒,告诉谷歌说是他们如果敢这么干,那就是开战!
走着瞧!
谷歌果然不敢了,把想从苹果挖人的那个人事总监给开除了。
就不挖人了。
这就不对劲了,谁都知道苹果和谷歌是死对头,相互挖人还不是正常?开战怎么了?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激烈,越有利于市场的繁荣发展和用户的利益啊!
再加上这种科技巨头太有钱,很多人太眼红,一波抗议过后,美国的调查机构就出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调查之后,就发现了科技巨头之间存在的一些潜规则,靠着这些潜规则将工程师的薪酬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并压制员工流动和发展。
主要就是三条。
一,不积极招聘彼此的雇员。
能不挖人,尽量不挖人。
要挖人,也是去一些中小公司去挖人。
二,在向对方公司的雇员提出聘请时,要提前通知。
不能偷偷摸摸地就把人挖走了。
哪怕员工想偷偷摸摸的离开也不行,一定得告知,让对方有一个准备,不能让对方的业务陷入到混乱之中。
要相对友好的挖人。
哪怕有竞业协议要违约,也是和解的方式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而不是起诉去打官司。
前两条其实都正常。
可是第三条就不行了——在向协议公司的雇员职位时,两家公司都不会高于初始报价的薪酬。
这就很严重了。
就是“价格联盟”了。
就是两家公司私底下商量好了,给出一个基本的薪酬方案,双方都要按照这个薪酬方案来报价,不能恶性竞价而过度的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这种“价格策略”的推动者就是乔布斯,他创办的皮克斯的技术员工是利益伤害最严重的……后来也是皮克斯的员工跳出来为当局了证据。
然后,判决就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