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商户和居民?”
听到林立的问话,施泽鸿继续将手指移到了道路两侧,解释道:
“商户直接就地安置,产权也归属于他们自己,毕竟这本来就是他们的产业。
大多数商户还是非常满意的,因为升级后的道路比原先道路的流量大了很多,生意也自然好做了不少。
当然了。
流量一多,平日里对应的噪声也会大一些。
因此肯定有部分店家会感觉不适。
对于这部分店家和居民,我们原先的想法是直接到其他安静一些的地段。
但是后来我们忽然发现......”
“发现了什么?”
“......有人先一步出手了,买下了他们铺面的所有权。”
林立微微一愣,随后眨了眨眼,对此倒没太大意外:
“什么人?是魏府吗?
或者是其他一些家族的人?”
赤县城除了魏家以外,还有大大小小的几家修行者家族,再低一点的富商也有一些。
这些豪族对于政策的了解程度相对平民要高,如果有眼光有魄力,提前布一些局也不是不可能。
对于这些豪族,只要做的不太越线,兔子们一般不会太去管他们。
然而令林立意外的是。
施泽鸿摇了摇头,说道:
“不是魏家也不是其他家族,甚至连富商都不是。
出手的人.....
是城中平民。”
林立这下是真有些愣住了:
“平民?”
“没错,平民。”
施泽鸿脸上浮现出一丝意外与感慨,说道:
“或者准确来说,是几位平民集资的举动。
这几位平民在我们最初抵达赤县城的时候,曾经报名参加过工地的劳作,并且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此攒下了不少的钱财。
如今随着华夏币在赤县城开始占据流通地位,那批攒钱没去超市买东西的平民就逐渐有了一些经济基础。
根据我们的观察。
目前平民和流民中有几个小团体,他们利用凑起来的钱去买了一些商铺。
似乎是准备自己来开店之类的。”
正如施泽鸿所说。
就在最近赤县城调控小组在准备安置商户的时候,忽然发现居然有七八位平民集资在一起,先他们一步买下了商铺的所有权!
后来一查才知道,这些人其实还和工地那边有一定关系。
当初兔子们刚来到赤县城的时候,为了能够招募足够多的劳动力以及建立信任感,一开始给出的工资是很高的。
做一天抵十天倒是不至于,但勉强也能抵个三四天。
而当初那批工人中除了赵钱举之类的流民外,也不乏一些赤县城的原住民。
那些原住民有些拿到钱后立刻就花了,在幸福超市里换成了其他资源。
有些则将钱给存了起来。
如今有部分后者似乎发现了一些商机,开始抱团收起了地皮。
“林队,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
施泽鸿的语气有些激动,也有些凝重:
“这是平民商会的雏形,甚至可以说是.....民营股份企业的雏形!”
民间集资。
这种行为在本土其实很常见,古代的各种商会便是这种情况。
不过到了现代,这种行为有了一个相对正式的称呼:
募股。
当然了。
这里指的是合法的行为,私募啥的有风险,咱们是不支持的。
本土新历后第一个股份制企业,是1983年7月成立的窗口市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
而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