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亿,其中可能拿来给员工们发奖金的部分只有10个亿,但是当公司进行io以后,整个公司突然就获得了大量的资金涌入,员工们也可以凭着自己手上的股份获得大量的财富积累。
第三,公司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市以后以博米的体量,估值直接破1000亿美元,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令人震惊的,也就是说当公司上市的那一天相当于向世人宣告——
在东方,有一条巨龙崛起了。
这条巨龙的名字叫做博米
现在博米公司的估值要比苹果高出一大截。
1000亿美元的估值,已经可以让博米公司坐上世界第一的宝座了。
其实想想也很正常,现在的博米相当于企鹅+大半个苹果+一半谷歌+v社+阿尔法+阅文+网易……
这是个什么可怕的怪物?
所以估值在1000亿美元已经算是比较保守的估计了。
……
这段时间曹阳在为上市做了不少的功课。
首先,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曹阳认为,上市肯定是要上市的,而且应该让整个博米集团上市,这样募集到的资金才是最大。
以后如果旗下的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再拆分出来独立上市这也是可行的,
拆分上市,也是出于金钱和分公司高层发展的需要。
因为总公司的股权就那么多,你想拉拢更多的高端人才入场,不好意思再把总公司的股权进行拆分,用子公司上市,为这些新人才谋求利益最大化也是应该的。
然后建立在博米集团整体上市的基础上,之前曹阳有几个比较担心的问题
第一个就是能不能不在米国上市,但把股票放到米国市场上去卖,这样可以割一波米国的韭菜。
这个问题刘志平之前已经告诉他了。
在香江上市,能够通过adr挂到米国市场上去卖,通过米国的股民筹到更多的资金。
监管上面,我们还是背靠祖国,比起在纳斯达克上市来说,风险要小很多。
背靠祖国是很重要的,博米能够享受到相关的政策,同时还有一个巨大的保护伞。
第二个曹阳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
当公司上市以后,会不会因为创始人的股份稀释被淘汰出局,或者公司的控制权不在自己的手上。
说起来也很复杂——
中国上市有一点不太好,就是没有同股不同权,也就是传说当中的ab股机制。
公司将股票分为a股和b股两个层次,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a股只有1票投票权,而管理层持有的b股每股有n票投票权。
比如美国的许多高科技上市公司多采用ab股,n通常取10,使得创始团队有10倍于其持股比例的投票权,从而牢牢掌控着对公司的管理话语权。
但b类股不能公开交易,若想转让需先转换成“一股一票”的a类股。
而a类股虽然在投票权上吃了亏,但是在利润分配、优先受偿等方面往往会获得补偿。
由于在许多公司中创始人是灵魂人物,而且许多资本大佬投资的目的只在于获得丰厚的收益,并不需要获得公司的控制权,ab股在许多高科技创新公司中都得到了应用。
所以有不少公司的创始人为了维持自己的控制权,选择在米国纳斯达克上市,比如百度,京东……
在纳斯达克上市,是可以有同股不同权机制存在的。
n刘强东拥有158的股权,却有802的投票权,就是因为他所持的基本上都是b股,而b股的投票权比例更高。
……
现在既然已经决定了不在米国上市,而是在香江的话,那么ab股的方式就不能用了。
所以曹阳决定走马芸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