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使功不如使过(3 / 4)

最初进化 卷土 2355 字 3个月前

数量有些多,拿来做纪念品的话也浪费了,于是就打算拿出来卖些钱。”

“只是呢,我们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什么渠道,能不能请你帮忙打听一下相关的价格。”

罗思巴切尔听了之后,立即便接过来查看,然后立即就去通过自己的渠道打听了。

她心知肚明欠了这帮人好大的一个人情,所以这时候对方拿什么出来她都只能接了,哪怕是一根草也认了,然后就得想方设法的弄些贵重东西来还人情。

令罗思巴切尔意外的是,山羊拿出来的这把弓居然不是什么大路货,其品相相当的好,就是她用自己业余的眼光来看,都知道绝非凡品。

{();} (ex){}  而这里乃是教廷的地头,罗思巴切尔自身也是关系十分过硬才能谋求到这个接待的职位,只要能将这件事办妥,那就能再升一级,正式成为教士。

这听起来不算啥,但是要知道,罗思巴切尔今年才二十二岁,此时整个秩序教廷当中,能在二十二岁的时候成为女教士的,只有三十七个人。

这可是统御百兆信徒的庞大机构啊!

所以别看她在阿莱文的面前柔弱非常,能动用的资源其实也是非常之丰富的。

很快的,罗思巴切尔就在相熟的商家老板那里得到了回报:

“这把弓的类别是生命之弓,乃是森精灵精心打造的罕见物品,拥有自动瞄准,自我修复,强化伤害等等特殊功能。从理论上来说,一名森精灵需要耗费七十年才能打造一把出来,相当名贵。”

“只可惜这把弓陷入了诅咒,上面有很重的怨气,应该并非是以交易的手段获取,而是杀戮以后获得的,必须要以特殊的方式净化之后才能使用,否则的话其价值就会非常高了,哪怕是这样,市面上的价格也应该是在八十枚金兰特到一百枚之间,如果是能够直接使用的生命之弓,那价格至少要翻两三倍。”

“这么高吗?”罗思巴切尔吃惊道。

这位老板叫做巴罗斯,乃是罗思巴切尔父亲的好友,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是啊,而且生命之弓有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倘若是五名弓箭手同时都使用生命之弓携手抵御敌人,这五个人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百米,那么就会形成一个叫做森之光环的加成,可以提升百米范围内的友军移动速度和攻击速度2%。”

“所以,一般来说我们收购到了这武器的话,只要不是手里面特别紧等着变现,那么都会屯起来,凑够五把再一起卖出去,这样的话,每一把还能再溢价50%以上。”

听到了上面的这些数字,罗思巴切尔都呆了呆,要知道,她每个月能领到的职禄也才二十个金兰特,而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收入了。

就目前的市场行情来说:

练习武器一个金兰特能买好几把。

普通的武者使用的武器也就是在五到十个金兰特价格区间里面,毕竟这是职业武者吃饭保命的家伙。

而普通附魔武器则需要三十个金兰特,当然,用的也是最常见的基础附魔,比如力量+1,攻击力+1%这种。

由此可以推断出这把生命之弓的价值是何等恐怖。

这把弓的价格能到这个数字,对于武者来说也是属于精品武器了,对了,它还是有诅咒在身的,价值相当于直接打了三折!

获得了这个消息之后,罗思巴切尔琢磨了一会儿自己的积蓄,然后就拿定了主意,来到了山羊的房间当中道:

“守护者阁下,刚才我动用自己的私人关系去打听了,您这把弓来历不凡,价值超过两百个金兰特,并且刚好商家那里有人在高价收购一批,因为收集到五把之后,会有额外加成。所以给出了”

说到这里,罗思巴切尔咬了咬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