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煜赶到酒吧的时候,萧衍和程浅已经到了。
萧二叔开了一瓶最贵的威士忌,酒吧的调酒师兼老板笑的嘴都歪了。
他们来的盛世倒也不是那种会员制的俱乐部,只是名字比较霸气。
这里的老板丰哥以前是个做并购的,空中飞人加拼命三郎,年薪上千万,但是没到40岁就突发了一次心梗,差点就没被救回来。
在鬼门关走了这么一遭,丰哥决定开始好好享受人生。
这家酒吧他之前常来,老板年纪大了准备退休,他就盘了下来。
生意不好不坏,不紧不慢,正好适合丰哥想要的那种生活节奏。
萧衍第一次带着阎煜来的时候,也是误打误撞找过来的。
当时阎侄子十八岁成年礼,萧二叔美其名曰要教他开始喝酒。
结果那天晚上,萧二叔自己醉的跟个二傻子似的,阎侄子一点都没事。
丰哥一开始都不知道这两个长得跟妖孽似的小朋友是谁。之后萧衍和阎煜隔个把月会来一次,丰哥才无意中知晓了两人的身份。
盛世营业的时间从下午五点开始到凌晨三点,上半场就丰哥自己在,下半场才是他另聘的调酒师。
酒吧的装修属于完全的直男风格,没有驻唱,就一台古董的留声机,客人可以自己点歌。
清静中略带着属于老绅士的优雅,很适合自己一个人独酌或者两三个好友喝一杯。
这会儿时间才六点多,店里除了萧衍他们三个人,就只有老板丰哥。
萧衍抿了一口威士忌,口感顺滑带着柑橘香气,但是又很辛辣,是二少现在需要的。
程浅的年纪品酒的年数当然更多,当然知道这支是好物,也喝的很开心。
至于阎煜他除非是极致烦闷的时候,否则才将将二十岁的阎罗王的口味还是偏小朋友的。
酒是好的,就跟宿老夫人喜欢的功夫茶一样,一小杯就价值千金。
但是阎煜只喝了几口,就让丰哥给他拿了一瓶啤酒过来。
三个人清清静静的坐着喝酒,萧衍也没有很刻意的立马进入正题。
一整天下来,他脑子也需要休息。
“煜仔,年后的比赛准备的怎么样了?”
“这次是不是又要遇到你那个老对头了?”
一听阎煜要击剑比赛,吧台那里的丰哥也来了兴致。
“阎煜,具体哪天比赛?”
“2月13,我到时候拿票给你。”
丰哥笑的开心,“谢啦!”
他现在也算是阎煜的忠粉了。
程浅对击剑运动兴趣不大,但是萧衍刚才说的死对头,他还是知道的。
现年26岁的邓肯,自从阎煜进入成年组第一次跟他遇到之后,这个邓肯一路就跟阎煜杠上了。
凡是阎煜会去参加的赛事,除非邓肯不在国内,否则他必定都会参加。
“什么我的老对头?”阎煜很不屑的撇了撇嘴,他从来就无所谓跟邓肯比赛谁赢谁输,是那个疯子非要跟他一较高下,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
其实吧,三个人里面,只有程浅很能理解邓肯为什么老是针对阎煜。
试想一个拼死拼活,一年超过300天都在练习或者比赛的职业运动员,竟然输给一个业余玩票的。阎煜对于拿不拿奖杯无所谓,邓肯却是执着于每场比赛必赢的。
天才不懂努力者的悲哀啊!
程大律师这个社会精英,每每在萧衍和阎煜面前,总归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似的被碾压。
那种心塞的要死的感觉他太特么懂了!
程浅这里还在暗自悲伤,萧二叔和阎侄子已经开始讨论袁文赋的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