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欲求押领检非使(2 / 2)

在高师盛心中,最优的官职当然是一郡守代。退而求次,则是同样能够控制兵马的城代,可这无非是想想罢了,单轮资历他就不过关,换成朝比奈信置还差不多。

不能当个作威作福的城代,那可选择范畴就只剩下八省佐官和两厅押领使中选择。

先说八省佐官,这八省吏员里面唯有主管钱财的民部主税寮,和管理军势的兵部隼人司,还算有些意思,可仍旧要受到所属的郡守约束,难得自在,况且出任郡吏后就要每日到郡司点卯,按时处理公文。

这样一来,就跟好不容易聚集的郎党分离,跟耽误的时间相比,那点微末权利,反倒是不值一提。

如果只是为了担任郡吏,那他一开始就能直接出任,何必跑去当个保司庄头,还要带着那四百杂兵,冒着生死危险前往信浓川中岛,跟越后军拼命。

比之当个八省郡吏,高师盛明显更愿意出任两厅押领使,首先权利上就不是郡吏可以比拟,两厅押领使因要时长巡查采风,探询民情。

为了彰显骏府威仪,同时也是为了个人安全和捉拿不法豪族,押领使有权利招募带刀扈从,十人以内的名额都由骏府甲杖武备、薪资粮饷,除此以外就要由押领使自行负担。

理论上只要押领使个人能够负担的起,就是一口气招募数百人,也是不违反骏府法度的。

两厅押领使里面。更是以掌管刑律的检非违使的权利更大,山内通判先前宣判善光院跟梅川院的‘宗论’一案中,就是当场宣判,所谓刑讯问供不过是走个流程罢了,可见权势炙热。

既有心向骏府城,求为一任检非违使,高师盛自然要将可利用的关系全部都活动起来,除了舅父朝比奈元长那边的请求外,也让长田利氏把苦心经营的关系网也发动了起来。

许诺只要让他能够得偿所愿,就动用权利帮长田家将所任之郡的‘有德贷’给辜榷住,只允许他一家豪商放债。

同时自己回返家中,向父祖求助,务必要让自己留在舅父朝比奈元长监护的西远江,或者东三河的某个郡里,出任监察地方的检非违使厅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