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走来一步步,你且迷这风浪,永远二十赶朝暮……”
她懒懒的嗓音,即便是唱略带悲伤和哲理的句子,都很治愈。
一曲结束。
她没有停顿的接下另一首。
三首过后沈微雨离开舞台,她将吉他交给身边人。
“比尔森,维也纳那边给我最后通知了,如果带不回你,我就要去做主唱。”
沈微雨解开系马尾的头绳,通过镜子看他。
比尔森儒雅温和地笑了。
他一头金发向后梳着,深邃的五官与碧蓝的眼十分迷人,在他笑起时,世界都仿佛黯然失色。
唯独。
沈微雨不被这容颜所迷,她铁面无私到冷酷地说“我不介意把你绑回欧洲。”
“沈小姐,你是为了孩子回到祖国,我也是为了孩子才回来,我们应该互相理解才……”
“别跟我说没用的话,那孩子是你亲生的?”
比尔森……
他轻咳一声“在我眼里,她就是我的孩子。”
“得了吧,女朋友就女朋友。”沈微雨翻了个白眼,“我把她也绑过去。”
“那我就只好告诉刚才向我打听您的客人,您的微信号和家庭住址了。”
沈微雨挑眉“嗯,然后你就会被我绑回欧洲,这买卖很划算。”
两人一时僵持不下。
比尔森是沈微雨在国外认识的朋友,也是通过他,她进入了维也纳合唱团。
就是在这个合唱团里,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有所谓的绝对音准——后来测试出幼森有绝对音准的,也是他们。
只是。
她刚入行没多久,比尔森就跑回国谈恋爱。
说是跑,实际上是私奔。
他跟维也纳合唱团有长约,如今他虽然违约,但对方并不打算告他。
他的天赋和技术实在太令人嫉妒,留在身边跟更符合利益。
因此,在得知沈微雨要回国之后,维也纳合唱团就给了任务,你要么就每年回来两次做主唱,要么就把比尔森弄回来。
沈微雨当然是选择死道友不死方丈。
她要把比尔森弄回去,所以偷偷到他的小酒馆候着。
苍天不负有心人。
“你回去了还可以出来,我回去了就不出去了。”比尔森叹气。
“他们不可能那么做。”
“是啊,他们对你是不可能,你有秦沅冬撑腰你怕什么呢,可是我不一样……”
比尔森家里就是个普通的中产。
欧洲的中产放在国内或许可以看看,但是欧洲中产在欧洲贵族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那些进入维也纳合唱团管理层的,或多或少已经有资本累积,比尔森根本抗衡不了他们。
沈微雨听着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刚想说话,门突然被人打开——
比尔森下意识护着沈微雨,将她拉到自己身后。
这可是乐团和秦沅冬的宝贝疙瘩,在自己地盘碰了伤了,他家人就别想要了。
还是小心为上,护住她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