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哦,你也同意暂时停留安定府?“
“怎么会不同意?咱们使者团上下一百多人呢,别的不说,我璇姐姐也在,难道让她也陷入危险境地?“
“看来你的璇姐姐在你心目中很重要了……“杨天一语气带着几分讥笑几分凉薄,“好吧,那就吩咐下去……“
“等等。使者团的路线都是定好的,时间也有个大致范围,无缘无故停留,肯定会惹人怀疑。到时候我们没进金京,那金京那边也会察觉,我们发现了什么!到时候,为了掩藏秘密,各种试探免不了了。使者团人多口杂,万一泄露了怎么办?“
“那按你的意思呢?“
“简单啊,没有问题,咱们可以创造问题么!“
周至柔笑意盈盈的看着阿罗和绿梅两位绝色美女,嘴角划过一丝笑意,“就是得牺牲一下杨公子的色相了。“
杨天一闻弦歌知雅意,挥挥手,毫不在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点子牺牲算什么!就是担心没有好的对象……“
“北汉的风俗不同,真正的大家闺秀,不在那等风月之地。“
“那是哪里?“
次日,周至柔请了牙行的中人过来,提到她们的正使年轻气盛,早年就听说北汉的骏马非同寻常,早就好奇和南魏的马有什么不同了。正好这次来到北汉,肯定要见识一下北汉的马场了,顺便再购买几匹真正的宝马,回去也好和同伴炫耀炫耀。
不然这一趟北汉,岂不是白来了?
牙人心领神会,连连点头表示,北汉的烈马出奇的高大威猛,唯一担心的就是侯爷身娇体贵,怕是驯服不了。
“没什么,我家侯爷买了马去,估计也不会亲自去骑,自然有马夫照料。“
丰厚的酬谢,加上使者毕竟身份特殊,经过层层申请后,安定府的郡守同意了,使者团就轻车简行,留下大部分财货,剩下的人直接拐了一道弯,前往丰城马场。
一个好的马场,至少是一大片辽阔的草原,风吹草低的那种。不然几千匹,几万匹骏马哪里有纵横驰骋的地方?
看着绿到望不见边际的马场,杨天一呵呵一笑,表示这路上太过颠簸了,他要好好休息。
休息了整整一天一夜,天亮后才生龙活虎了,吵着要去挑选马场最好的骏马。
最好的?
最好的你驯不服有什么用?不让你靠近,靠过去就给你一个响鼻,要是想骑它,它前拱后翘,连甩带抛,非把你摔倒全身骨折不可!
不行,就要最好的!
杨天一生动的表现出一个南魏和皇族有亲的纨绔子弟,是多么骄纵任性,根本说不通。
他身份又高,使者团中没有人能和他制衡,众人无奈,只能顺遂了他的意,将丰城马场最好的骏马——红胭脂牵了过来。
纵然杨天一只是找个理由,好远离金京的纷杂漩涡,没想看看到这宝马后,也生出了惊叹之心,“好神骏的宝马!“
他真的动心了!
回到南魏后,这马牵着,他每天从东门走到西门,以后进宫都不坐轿子进宫了,路人得露出多少震惊艳羡的目光?
这一瞬间,根本没有什么表演的痕迹,杨天一兴奋的说道,要跟那起子狐朋狗友炫耀,红胭脂绝对能让他横扫所有的赛马,到时候年年第一!
正使兴趣这么浓厚,马场的人再不愿意,也只能婉转的建议,劝说,可惜都挡不住杨天一一颗爱马之心。他抬起头,想触摸红胭脂!
按照计划,最上等的烈马是不许外人碰触的。这要是被踢到了,伤筋动骨,嗯,那就有绝佳的理由可以拖延前往金京了。
可要是踢不到呢?
杨天一非常遗憾的,看着四个马场的好手按住了红胭脂,四双眼睛齐齐等着他行动。
这下除非马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