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庆幸的一点在于他过来的是灵魂体,与这个世界的自己合二为一了。
他忽然暗自嘲笑自己,重回这个时代,应该不会再当舔狗了。
见见高中时代的白小羽,也挺不错。
曾经的记忆啊,再走一遍几年前的人生吧!
他压下心头恐惧,是怕回不到原来的世界。
抬头望向远处,缥缈当中,隐约看到一个直通天际的白色建筑物,仿佛将眼前的世界分为左右两半,这就应该是那次救下的人所提到的地月轨道了。
周围的一切很普通,那玩意却是超科技。
这个世界果然很矛盾。
他长吁口气,步下了台阶,走向校门口。
记得那里有个小店,开店的刘胖子是个刑满释放人员,几年大牢把他规治的规规矩矩,现在老实本分,跟以前那些狐朋狗友们彻底断了关系,算是回头浪子的典范,不管以前啥样,现在绝对是居家好男人一枚。
小店面积不大,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零食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等,旁边的冰柜嗡嗡作响,曾经的记忆画面跟眼前的一切重合了。
“刘叔,给我瓶水。冰镇的,越凉越好。”
“冰柜里,自己拿,刚打完球?”
林殊含糊的应着,灌了几大口水之后,又跑出去站在门口,把剩余的半瓶水全倒在了脑袋上。
冷水上头,他彻底冷静了下来。
“混小子,别激着,浑身是汗的时候浇凉水,容易着凉感冒。我给你拿毛巾,快擦擦。”
“谢了刘叔。我年轻,火力壮,没事。”
“有事就晚了,人生在世,切记不能抱着侥幸和大意。”矮墩墩,穿着肥大圆领白t恤的刘胖子站在门口摇着蒲扇,呵呵笑道。
“刘叔,今天周几?”
“周天儿,过糊涂了吧?”
“呵呵,有点,回见了刘叔。”
难怪学校里人不是很多。
他离开学校,下了公交车以后,信步往家走,看着周围熟悉的街道,心里很感慨。
古人说,离家久了,近乡情怯,林殊现在就有点这种感觉。
进了楼道口,他摸摸裤兜,有家里钥匙。
咔哒,拧开门,进来后,说了声“我回来了。”
换好鞋,对着门使劲揉揉脸,才转过身来朝着客厅走去。
他忽然发现,几年前的父亲好年轻,发丝乌黑,林殊像他老爹,同样棱角分明的国字脸,浓眉虎目,搁在抗战剧里,那就是游击队队长一类的角色。
来到这个世界的自己家,他没有丝毫不习惯,也是,这原本就是他的家,沙发上那位看报纸的中年人也是他父亲,厨房里有炒菜的声音,是母亲在忙活中饭。
林妹妹没在,这时候应该还在少年宫的舞蹈班没回来。
如果没预估错误,等下老妈就该叫他去接妹妹了。
果然,他这个念头没等落下,老妈的声音就从厨房传了出来,“去少年宫把苗苗接回来。”
“哦,好的。”
刚进家门,转身又出门。
看着楼道门口的那辆电动车,他有些发呆。
原来的世界和记忆当中,自己家里没有这东西。
可现在记忆却在告诉他,这东西就是他们家的,不需要钥匙,直接指纹开锁。
乔一维曾经说过,两个世界相似度大约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并不是完全复制相同。
原来他没有这方面的概念,现在实锤了。
指纹开锁的四轮电动车,外表和沙漠车很相似,但比那个精巧,轮子也没有那么大。
骑着它在大街上疾驰,感觉还是很拉风的,虽然这种车子很多,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最基本的代步工具。
少年宫还是那座少年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