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地重游。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再次进沙漠,准备充分了许多。
从海州到西北,路上走了三天。
进入西北地界,就感受到了不同于海边城市的气息。
这边的气候相对干燥了些,在海边待久了的人住在这边肯定不习惯。
同样的道理,这边的人也在海边待不习惯,会觉得太潮了。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地域不同,也造成了生活习惯上的各种不同。
再次通过桑老爷子帮忙,租到了骆驼。
春天进沙漠,没有那么多的危险,也有不少喜欢探险和采风的游客进了沙漠,骆驼也就成为了颇为紧俏的交通工具,再有就是那种四个大轮子的沙漠车,只不过那玩意太专业了,都是私人拥有。
这一次,桑老爷子是给别的团做向导,林殊他们独自进沙漠。
提前做好了准备,定出了落日古城的确切位置,只要按着路线走,一天工夫就能到地方。
春天的沙漠里,很安静,没有那么大的风沙。
一眼望去,广袤无边,蓝色的天空,金色的黄沙,天际接壤处泾渭分明,景色特别壮观。
驼铃声响,林殊刚想嚎两嗓子,抒发胸臆,乔一维先唱了起来,她唱的这首歌林殊听过,但想不起来歌名了。
乔一维的声音清亮通透,高音儿也能唱得起来,歌声在大沙漠里传出去很远。
“……想问沙漠借那一根曲线,缝件披风为你御寒,用肺腑去触摸你的灵魂,我就在那只火炉边取暖,想问姻缘借那一根红线,深埋生命血脉相连,用丝绸去润泽你的肌肤,我就在那个怀抱里缠绵……”
骑行在前面的林殊勒住骆驼,回头道“就你这条件,完全可以去当网红啊,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拥有千万粉丝的超级大网红。你比她们漂亮,歌也唱的好听,天赋绝佳呀!”
“我才不要,我对网红没好感,也不感兴趣,总觉得一个人如果从长时间被人追捧,容易飘起来,迷失方向。”
“也是,金钱和荣誉这些东西形成的光环太夺目了,诱惑力太大,让很多人沉浸其中难以自拔呀。”
“所以说呀,这人呢,还是认清自己最重要了,我很喜欢那句话,当你老去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光阴而后悔。”
“嗯,这句话我也喜欢,人活一世,如果不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点痕迹,世界就不会记得你曾经存在过,到老了,化为一捧黄土,有人或许会记得你,但没有沉甸甸的实在意义。”
“那你想做什么,成为伟人?”乔一维咯咯的笑道“现在是和平年代,你没有这个机会的。”
“谁说和平年代就不能出现伟人的,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伟大的冒险家,去探索奇迹,探索世界上的未知之谜,若干年后,人们再提起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哪两个字呀,傻蛋?”
“不,传奇!”
背包里传出小白猫的声音,“林殊怎么了,在做什么梦呢?”
乔一维把猫儿从包里抱出来,搁到身前的驼峰上,“他呀,早上喝多了,没醒酒呢。”
“哦,男人嘛,都这样。”小白猫在驼峰上人立而起,眺望一望无际的大沙漠,眼神有些迷离,“蓝天下的沙漠,好美呀!”
“猫儿,一直忘了问你一个问题,人眼和猫眼看世界,有什么区别吗?”
两人和一只猫,一边骑着骆驼前行,一边闲聊。
反正也不急,落日前抵达目的地就行了。
在这里不光是他们,还看到远处有别的队伍,驼铃声隐隐传来。
还有一架飞机从高空飞过,拖曳着长长的一道白色轨迹,像是带状的云。
小白猫收回眺望周围的目光,坐在驼峰上的长毛里面,半个身体都被遮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