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明宇喝酒尚未尽兴,无意中,一个东西轻飘飘地从他的衣兜里掉落在地,他转眸去看,便看到了一根布条,这是昨日树林中那个人留下的。
他一直放在衣兜里,倒是将这个东西给忽略了。
他放下琉璃杯,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捡起那根脏脏的布条。
眸光一敛,寒光冷绝。
男人出神地盯着布条。
原本以为这是一根普通的布条,可此刻仔细看,他却发觉,并不普通。
站起身,将布条拿到水池里清洗了片刻,洗去了污渍,布条总算稍稍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大致因为年代久远,布条的颜色有些泛白,可布条上的纹路却让管明宇感觉到那么一丝熟悉。
尔后,他毫不犹豫地往外面走去。
楼上,吴明薇细心地将脸上的妆容洗去。
她不禁在心中问,管明宇他这是怎么了?
明明昨天以前他从不反对她化妆的,为何今天他的反应如此激烈?如此厌恶?如此反常?
她自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吴明薇再次下楼时,管明宇已经不在客厅。
唉,她还想对他吹吹耳旁风呢,今日怕是不行的。
这事有古怪,从昨天到今早,管明宇发生了什么事?
若非有事,他不可能一下子变化这样大。
往日那个对她甜言蜜语的男人,似乎一夜之间便消失不见了。
这时,有人在外面敲打大铁门。
又是谁?
吴明薇走了出去,便看到一个衣衫褴褛,头发又脏又乱的女人站在门外,女人满脸污迹,脚上穿着一双破了无数个破洞的单鞋,早已瘦的皮包骨头。
在这样寒冷的冬季,女人被冻得瑟瑟发抖。
犹如地狱里逃出来的厉鬼。
吴明薇本来就心中有气,此时正巧有了出气口,厌恶地皱眉,语气鄙夷刻薄“臭乞丐,你怎么又来了,赶紧滚,到别家要饭去!”
女人低声道“我,我上次就说过了,我是来找人的,你要是知道他在!”
吴明薇如同高高在上的女王,轻蔑地吐出一个字“滚!”
女人无助地重复着“我真是来找人的。”
吴明薇恶狠狠地威胁“你也不睁开你的狗眼仔细瞧瞧,这样贵气的地方,能有你找的人?赶紧滚,再不滚开,我让人打死你!”
什么乱七八糟的,一个臭乞丐而已,五次三番来敲门?
还真是没完没了了。
女人惊慌失措,失魂落魄地转过身体,踉踉跄跄地朝前方走去,不知是因为鞋子太破还是腿上受了伤,总之,她走的很慢,说是走其实是不恰当的,应该说是挪动。
吴明薇恼火地瞪着女人的背影,恨不得朝她吐一口唾沫。
女人离开后,并未走远,而是站在角落里,悄悄往这边看,眼中,早已溢满泪水。
她从好几天前就偷偷溜进了这个别墅区了,一直没有离开,困了,就就靠在墙边睡一会儿,饿了,就吃别人丢弃的剩饭剩菜。
其实,前段日子她也来过这里,想要悄悄跑进去,却被大门口看守的人捉住了,她被一个他们一阵拳打脚踢,完全不顾她的死活,然后被他们粗鲁地丢在路边。
她不死心,终于寻到一个机会,进来了。
她的命很苦,那年她在一艘破船上醒来,救她的人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她一概不记得,她努力地想,可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后来,救她的人对她起了歹念,打算将她卖给一户妇人家当傻子的老婆,她自然不愿,在那个漆黑的夜晚逃了出来。
身无分文,加上记忆的丧失,她生活的很吃力,有一次她被街头的混混打了个半死,还是一对乞丐父子救了带她去疗伤的,于是,她成了一个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