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至于这么手足无措吗。
归根结底,她最终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色令智昏!
这四个字,完美的诠释了她的现在的状态。
匆匆去浴室泡了个热水澡,出来裹着条浴巾,钻进被窝里,冷的激灵的哆嗦了下。
这个时候空调还没完全普及,程越的这个老式小院还没有安装空调,冬春交界的时候,冷的直哆嗦。幸好有热水,可以泡个澡暖和一下,倒也没那么难受。
趴在被窝里,露出来个脑袋,等被窝里温度升起来,睡意也一起奔涌而来,翻了个身沉沉睡去。
程越的房间,灯亮了很久。
他的面前放着一件蓝色的毛衣,他伸手摸了摸毛衣,柔软的棉线,跟她柔软的发丝一样,他忍不住低笑出声。
年初二的早晨,苏云喜一早去厨房做了早饭。
她从小被李金凤压榨,练就了一手做菜的手艺,昨天又买了不少食材,所以今天一早她就去厨房忙活起来。
这可是过年啊,一年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
除旧迎新。
总不能天天吃面条吧。
早饭很丰盛,米粥包子煎饺馄饨小菜面包牛奶,中式西式都有,摆满了一桌子,足足有七八种。
等程越下楼,看到的便是围着围裙的女孩站在餐桌边上,朝他笑得眉眼弯弯,“你醒了啊,过来吃早饭,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每样都做了一点。”
“这都是你做的?”他知道她学习好,知道她有一手很厉害的维修家电的手艺,但是不知道她竟然做饭也这么厉害,“你有什么是不会的吗?”
“我很多东西都不会啊。”苏云喜笑着坐在他的对面,双手托腮看着他,“你尝尝,合不合胃口。”
程越失笑,“你准备就这么一直盯着我,看着我吃?”
苏云喜喔了一声,这才拿起筷子,夹了个煎饺塞到嘴里,眼睛眯着,腮帮子鼓得圆圆,那模样像极了一只刚睡醒还犯懒的猫,让人特别想要戳一下。
程越好多年没有这样安静的吃过一餐早饭,这是一种别样的体验,让人眷恋又珍惜。
苏云喜很讨厌做饭,因为每次做饭都会让她忍不住想起在苏家的那些年,她是怎么被李金凤压榨的。
她也是第一次觉得,做满满一桌子的食物,看着一个人品尝它,是一件让人觉得满足又欣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