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前世的自己,也是如此的毫无斗志,才导致了成为陆家的奴隶,一直到死,都没有翻身过。
前世也有人提点过自己,只不过自己太蠢,没听话。
重生归来,让自己遇到了王彩凤,是不是上天要让自己去做提点王彩凤的那个人呢?
至于王彩凤会不会和自己一样,选择听话,那么,就是她的事了。
林微晴心里稍作考虑过后,便沉声道“王彩凤,我和你算不得熟悉,不过,我很感谢你帮我介绍了房子。不管以后这房子我是不是还能继续租用,当下,作为同学,我有个主意,不知道你……”
“什么主意?”王彩凤根本没等林微晴说完,就急急询问起来。
“就是……”林微晴顿了一下,道“雇佣你到我家亲戚的店铺里面干活,不过,不是让你上学的时候做,而是在放学和放假的时候做工。这样一来,我给你工钱,你用工钱供自己读书,也算是勤工俭学的一种了。”
“勤工俭学?”王彩凤不解的看着林微晴,对于这四个字的意思,她不是很懂。
林微晴便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
家里要开杂货铺,现在光有叶克这么一个管理账目的人是肯定不够的,肯定少不得要雇人来工作。
平日里铺子里的客人不多,雇佣一个也就够用了,可一旦到了晚上下班放学的时间,或者是放假的时候,铺子里的客人一旦增多,那么所需要的人手肯定也会增加。
母亲现在还在怀孕,即便是生产之后,也至少要休息一年的时间才行。
这段时间里,父亲要留在家里面照顾母亲,所以他们两个是肯定不能到铺子里来守着的。
而大哥明显更喜欢在工厂里面上班,如果让他来铺子里做工,他虽然不会拒绝,可林微晴心里却不落忍。
再说三哥,性子倒是沉稳了些,不过还不足以独当一面。
所以要用的肯定是外人。
既然已经要用外人了,又为何不能给王彩凤一个机会呢?
一听说是利用放学和放假的时间做工赚钱,不仅包吃包住,还每个月都有十块钱的工资,这让王彩凤很是高兴。
“行!我愿意!林微晴,你放心,我肯定好好的工作,绝对对得起你给我的工资!”
王彩凤的眼睛里终于再次出现了神采,不再是之前那副不见希望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