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天,晚来风急。
戴煜珩跟着薄恒进门的时候,迎面看到的就是穿着小裙子跌跌撞撞跑过来的小姑娘,直接撞到了他的腿上。
“胡闹!”
薄恒直接将小姑娘的领子揪了起来,眉心都是紧紧拧着的,“家里都来客人了你还这么胡闹,成什么样子。”
薄然年纪小,也没个脸皮。
“哇哦。”
她圆溜溜的眼睛看着面前那很高很高的男人,顿时眼睛都在冒星星,“这个叔叔好好看啊。”
比她见到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
顿了顿,眨了眨眼之后直接朝着戴煜珩做了一个笔芯的姿势,然后一本正经地看着自家爹地,“爹地,我可以给他做童养媳吗?”
薄恒的眼睛都直了,“你活腻了是吧?!”
“无妨。”
戴煜珩眼疾手快地将小姑娘从薄恒的魔爪中拉了出来,“小孩子说话总没个遮拦,不要紧的。”
薄然哼了一声,直接笑眯眯地跑开了。
后来回想起来,那天柔和的光影洒满了薄家的每一个房间,戴煜珩就站在楼上阳台上看着对他做鬼脸的小姑娘。
并没有察觉到命运的巨变。
直到……
临离开时候的晚上他坐在沙发里削水果不小心伤到了手,小姑娘看到后直接惊恐地叫了一声,“你受伤了!”
顿了顿,直接站了起来。
都没有自己腿高的小姑娘登登地跑上楼,然后拿了一个还带着兔子图案的创可贴有板有眼地贴在了他的食指上。
格外认真。
那时候小姑娘也不过十岁,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浅浅的月牙儿,小而白皙的脸蛋上是单纯无害的笑容。
就像是一道光。
从那狭小的缝隙里钻进来,带着火热的奔腾,一寸一寸侵蚀了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和血液,最后流窜到了四肢百骸。
他记住了她的脸。
也记住了那时候她的笑容。
他过去的二十二年里,按部就班地活着,从来没有那么一瞬间是觉得这个人间是值得的,可直到这一刻,他有了自己的私心。
日益累加。
后来的后来,他看着她在窗外蹦蹦跳跳的可爱模样,看着她拿着洒水枪恶作剧地弄湿了他的衬衫,看着她穿着小裙子在他面如音符般跳动,看着她从那个只有自己腿高的小姑娘,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看着看着,就失了心。
没了魂。
原本只是想要远远看着的私心,渐渐演变成了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占有,内心和理智纠缠往复,最后还是拉扯到了自己都无法承认的深渊。
然后,万劫不复。
那双平日里温温和和的眼眸里渐渐多了很多普通人看不懂的东西,属于长辈的关心也参杂了莫可名状的东西在里面。
而这些,薄然都不知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他身边晃晃荡荡,喊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戴叔叔,而这个称呼,一喊就是十三年。
一声比一声依恋。
可对于戴煜珩来说,那天的意外不过就是生命中最普通的一天,可却也就是那最不经意的一次遇见,就埋下了罪恶的种子。
最后变成了罪孽的根源。
就像他之前看到过的那句话说的,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从此以后,罪恶滔天。
沦陷到止步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