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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跟你结婚了,晚上我带着你和小瑞斯出来逛街,”盛修远自然而然地走到了她面前,笼罩了她面前红灯笼衬下来的灯,目光沉灼地很,“你要是喜欢,我把这片小区都给你买下来。”
纪漫兮,“……”
之前她还不觉得有钱人为什么喜欢搞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就比如之前盛修远车库里的帕加尼,还有宋郁之书架上八千万的手办。
后来有一次遇到了沈思邈。
那厮美名其名日:这叫有钱人的浪漫。
纪漫兮视线微微滞了下,却还是垂下了视线拐弯朝外走,嗓音都是淡淡的,“我中午的时候看到楠笙了,”顿了顿,“霍宏逸也在找她的下落。”
“我知道。”
男人跟在她身后,“人我已经派出去了,这段时间并没有消息传回来,你要是不放心的话我多加点人手,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找到的。”
那嗓音,格外笃定而认真。
本来穿高跟鞋走这样的地方就很辛苦,纪漫兮刚好在这个时候看到了旁边的休息椅,下意识就走了过去。
却被身侧的男人拉住了,“脚疼?”
“没有。”
她轻轻摇了摇头,直接松开他的手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眉目都是寡淡的,“就是想坐一会儿。”
盛修远顺势就在她身侧坐了下来。
“我陪你。”
纪漫兮没说话,挺直背脊安静地抬眸就看到了那轮看起来格外明亮的皎月,在枝桠和楼层的缝隙里,像是一盏灯。
“盛修远。”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盛修远下意识看向了她,“嗯?”
“我小时候捡过一只猫,她虽然不怎么听话,但是我跟前的朋友养的都是宠物猫,所以我就觉得她很特别,”她睁开眸,狐狸眼对上了他的瞳仁,“可是后来,我因为工作疏忽把猫弄丢了。”
“那只猫在外面被人欺负,连带着食不果腹,身上脏兮兮地没有一个人敢靠近,甚至被打残了一条腿,可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我的猫被我弄丢了,结果等我找到的时候,原本还张牙舞爪的小猫却怎么也不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