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会累到腿打颤,很简单,这就涉及到一个物理的基本原理,压强,很多男生都喜欢女生穿高跟鞋,但是却不知道高跟鞋给女生带来的痛苦,之前说过高跟鞋是西方国家为了更好的骑马,所发明出来的,然后一步步到了现在女生穿的这种,而这种鞋子从一诞生,就涉及到了压强,为什么,正常的鞋子都是全脚掌着地,走起路来也是全脚掌着地,而高跟鞋不是,它是前脚掌外加后脚跟下面的那一根像是长钉一样的鞋跟,而这根鞋跟也确实像根钉子一样,穿久了之后,女生就会觉得后脚跟很疼,这就是为什么说压强的原因,学过物理的都知道,压强是受力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压力或在压力不变的情况下减小受力面积。高跟鞋很明显是后者,穿上高跟鞋之后,整个脚掌只有三分之一的部分着地,不累才怪,而这两个模特又一直没有停下,每次当她们想要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不出三分钟就要再次走过去拍照,高跟鞋,靴子轮着换,两个模特每个人至少换了10多双高跟鞋,长时间的穿着高跟鞋站立,导致腿部肌肉一直处于一个拉伸的状态,加上脚上的疼痛,打颤也就不奇怪了,而整个拍摄过程足足持续了四个多小时,拍摄一结束,两个女模特也不顾脚上穿的是很多喜欢高跟鞋女生心里羡慕的款式,也不管是不是大牌了,直接脱下来,拿在手里,然后给了服装师,这些鞋子都是借的,拍摄完之后,杂志社还要洗干净换回去呢!有人会问,这都可以接吗?穿了之后,再还回去,商家怎么卖啊。,事实上很多艺人明星都会跟一些服装厂商借衣服穿,用来在走红毯,出息一些品牌发布会。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在娱乐圈里面来说,当然能够借到什么衣服就要看艺人本身了,咖位够不够大,跟一些品牌有没有合同有合同,品牌商就会借给你,要是没有合约的话,借就很难借了,要是之前跟某个品牌有过合作的话,也会好借不少要是从来没有过任何品牌合作的话,基本上是借不到。除非是突然爆红的那种。
在艺人当中,跟品牌商借衣服,借到什么样的衣服,有时候也会被人看做是这个明星是哪个咖位的,越红的艺人越好借,越黑的越难借,男生还好一点,可以去西装店里面去借,女艺人比较惨,借不到的话,只能是自己买。话扯远了,拍摄结束之后,金明浩跟摄像师还有主编一起坐在电脑前面,挑选着照片,挑选了一个多小时,算是挑完了,主编一共要了15张照片,剩下的照片则是被走过来的金秀妍拷贝进带来的u盘里面去了,而电脑里面的照片则是被金秀妍扔进了垃圾桶里面,然后彻底删除,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合同上就是规定了这样,杂志社就要15张他们给的钱就是这15张的钱,而底片则是被摄像师保管,以后杂志社想要再用的话,需要联系金秀妍跟摄像师双方,有人会问,杂志社不会偷偷联系摄像师吗!不会,为什么,很简单,合同里面规定的内容,给的钱就是这15张,想要用其他的照片必须要联系金明浩跟摄像师联系,这涉及到了两个权利,一个是金明浩是肖像权,要是杂志社敢多用,金秀妍可以拿着当时签订的合同,对杂志社进行上告,结果吗!自然是一告一个准,没有出错,因为你付的钱就是这15张照片的,而另一个就是着作权,着作权自然是摄影师的,是人家拍的,有人会问不是杂志社请摄像师来拍的吗!又怎么会给摄像师呢!这还是合同的事情,因为杂志社跟金明浩签订的是拍摄合同,也可以说是使用金明浩肖像权的合同,而着作权,也称为版权,杂志社又没有在摄像师的合同里面又没有直接说版权是杂志社的,而照片又是摄像师拍的,这个着作权就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金明浩的,拍的金明浩啊。还有什么好说的,第二就是杂志社,因为是杂志社聘请了摄像师跟金明浩双方过来拍摄,这个着作权里面,杂志社占的最多,但是不是全部,第三就是摄像师拥有跟杂志社几乎相等的着作权人家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