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进城寻亲遭遇抢劫这种桥段,用于解释她挺着受伤的身体冲向马车的行为再合适不过。
如今她这副装扮,当个压寨夫人不太可能,当个压寨夫人丫鬟倒还合适。
“原来如此,姑娘既然无处可去,不如先在此住下,将伤养好后再走也不迟。”文逸轩似乎相信了她的说辞。
“那就劳烦公子了,公子的大恩大德小女子小女子感激不尽,小女子以后一定加倍奉还。”
善于转变身份隐藏,因地制宜,争取活命的机会,这是她作为特工必备的技能。
虽然不知道这位男子是何身份,但以她看人的经验来看,必定不低。
他穿着打扮不是普通人家能支付得起的。还有他的一双手,手指细如葱白,美甚女子,而指腹有细茧,是弹琴留下的。
细看他的手掌心,有不同于指腹的老茧,是常年使剑之人才会有的。
种种迹象表明,这名男子不仅是位富家公子,而且武功还不弱。
这样的人,极其危险,她不想过多接触。
看来,此处不能再留。
“姑娘不必客气,文某并非施恩图报之人,既然你昏倒在我的马车前,文某岂有不救的道理。举手之劳,姑娘不必记在心中,好生修养便是。”文逸轩说完起身端起食盘就要走,“那姑娘好生休息,文某就先走了。”说完离去。
文逸轩走后,她从床上爬起来,梳洗了一番。
许是见自己衣衫褴褛,文逸轩给她准备了一套衣服——浅紫色百蝶穿花留仙裙,还有一些精致的饰品。
一番梳洗打扮后,她在铜镜前打量了一下自己。
此刻的她,与从前的傻白甜恋爱脑老大妈大小姐已经判若两人。
她本来就长得好看,只是以前的她一点审美能力都没有,打扮得很俗气。
一张倾城美颜被抹得像个红屁股,穿的也是五颜六色不堪入目,艳俗花哨得像个卖萌小丑。
如今,将脸上的脂粉洗掉之后,反而把她好看的容颜显现出来。
铜镜里的她,眉不画而黛,一双美眸若璀璨星辰,唇瓣浅淡似初开樱花,脸色苍白,有几分弱柳扶风之态。
此刻,若是不熟悉她的人见了她,恐怕都认不出她是唐家小姐。
梳洗换装完毕后,她穿上衣服从窗户爬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