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李峰来说,只要性命还在就行,他基本上银子都藏在那条街道上,但是在其他地方还有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小金库,这里面的银子少说也得上千两,足够他妻儿日后的生活,同时等他出去之后不会落得个流落街头的下场。
当初记账时李峰嫌麻烦,有的钱便没有经过他的账簿,同时贪污的银子账簿同样有问题,只要他不主动说想要查出来难,这点银子根本不够他戴罪立功的,还不如留着。
离开大牢梁奕并未询问他名单中有一人的问题,大概以为是他记错了。
临近十二月底,董高逸对梁奕上报的消息做了批阅,宫内的太监带着御旨赶来。
“梁奕,吴兰煜听旨。”
“臣在。”
“梁奕将尚立等一行官员即刻押赴回宫,严加审理,吴兰煜即刻清点贪污银两,将其押赴回宫,不得有误。”
“臣领旨。”
梁奕虽然已经审理结束并且有了结果,不过官员毕竟是要先由监察院查处,然后将证据交由刑部定罪,在这样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需要押回去走一个过场,而且梁奕只是挂监察院侍郎衔,对一些官员只有关押的权力没有宣判的权力,那些能够宣判的也无需押赴回宫。
同时要跟着他们一起回去的还有林仁钊,他并不是被押回去审理,而是对他有新的任命。
从二品的大梁知府林仁钊最终因为在赈灾银一事上失职,和对监察副使尚立的疏忽负主要责任,特免去大梁府巡查,大梁知府一职,改任正五品礼部祭祀司郎中,处罚可谓极其的严重。
知府和一府巡查都是有实权的官员,而且是比较自由,能够得到的好处自然不少,而礼部的郎中说的好听一点是内官,说的不好听一点甚至不如知州好,这本就是个清闲的衙门,不到大的节日或者是其他问题,一般不需要祭祀司做任何的事情。
像礼部的郎中好一点的熬上个三年便能混个侍郎,混的差的五年都不一定升到侍郎,一辈子就在这个位置上待着,是极少人愿意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