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是领主,公爵也是领主,而且是“大”领主。但具体有多“大”,格雷是毫无概念的,甚至一度很纠结依琳身材明显比卡斯帕伯爵“小”,为什么会被称为“大”领主呢?
毕竟在地底,“大”巫妖跟“小”巫妖的区别是魔力的强弱,这是格雷可以感知的。而人类,似乎只能从身材判断了。
至于所谓的超级大领主“国王”,在最开始的时候,格雷的想象中应该是个巨人……
对于大多数不太偏门的概念,例如父亲、女儿、独生女之类的,格雷好歹在过去的十天里全都弄清楚了,但对于一些需要相对参照的东西,他则完全没有概念。
不懂,也不敢问……这就是他日常的写照了。关键是可以随便问的黑猫经常说反话,以至于他都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了。
人类真是一种复杂的动物,就连死了变成幽灵附身在猫身上,也还是那么复杂。
不得不说,一只巫妖融入人类社会,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更糟糕的是这些东西往往属于人类“生来就懂”的,以至于他没办法在书店找到一本相应的书籍循序渐进地学习。
当然,即使现在的状况,他的进步也是很神速的。毕竟他是一只聪明的巫妖嘛。
话说巫妖这个种族有蠢货的吗?
陪着依琳走进宅邸的时候,迎面看到的是,是排成两列,穿着统一服饰的五六十个仆人。那排场,格雷都惊了。
转过身,依琳撑开双手说道“大家都辛苦了,先回去休息吧。今天晚上会在这里举办舞会。到时候你们都过来一下。”
就在她说话的时候,一大群的女仆已经七手八脚地开始忙活了起来。
有的取走她披风,有的解开了她手腕处护手,有的拿走了她腰间长剑,有的帮她清扫身上的落尘。一双新鞋已经被放到了依琳面前,只要依琳一抬腿,就有人帮她穿好。
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得如此默契,如果不是这些人身上都没有魔法波动的话,格雷都要怀疑是依琳在使用魔法操纵了。
当然,一般巫妖更倾向于直接操纵披风、护手、长剑、鞋子,而不是操纵一帮子骷髅兵来完成这些事。
除了格雷之外的骑士们整齐划一地行了个礼,然后转身离去了。
“所以……大领主的意思,就是手下人很多吗?”格雷忽然问。
“不,还可能是指领地很大,或者军队很强,地位很高。反正‘大’是个综合概念。”黑猫小声回答。
“这么多因素的吗?没有具体标准?比如多大的领地算大,多少军队算多?”
‘没有。’
“那实在太难了,人类每天都要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判断吗?这样他们不会因为意见不同而打起来吗?”格雷惊讶道。
对于这个新的问题,黑猫感到十分痛苦。
巫妖本身就是魔法生物,所有的一切都要求严谨,所有的问题都刨根问底,他们甚至可能拿出一把尺子,然后把城堡的每一个角落都量一遍。这样的生活方式,显然是会把人类逼疯的。至少曾经是人类的黑猫快被逼疯了。
金碧辉煌的大厅里除了仆人,就只剩下格雷、依琳和艾比罗伯斯了。
依琳在仆人的帮助下整理着身上的衣物,格雷则呆站着。
一个女仆走到格雷的身旁,恭敬地行了个礼,道“男爵大人,请把你的猫交给我好吗?我们会妥善安排的。”
“好。”格雷伸手解开了将黑猫捆在身后的绳子,然后拎着它的后颈皮交给了女仆。
黑猫懒懒地打了个哈欠,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依琳小姐,男爵大人的客房已经准备好了。”
“带路吧。”说着,依琳望向格雷微笑着说“走,带你去看你的房间。”
格雷重重地点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