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日军在白刃战前先把子弹退掉然后拼刺刀,是一个怪异而引人注目的战术。
说起来这是其步兵条令的规定,在热兵|器时代,这一规定因为看起来迂腐而令人困惑。然而,它决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而是日本军队根据实战检验做出的结论,这和日军的兵器,作战特点是相吻合的。
所谓的在白刃战前退出子弹,是指双方开始班以上规模近距离格斗的时候,而不是只要一准备肉搏,冲锋的时候就退掉子弹,那纯粹是自杀行为。当时各国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不但不能退出子弹,而且整个过程中要全力射击,尽量压制对方火力。
战争是残酷的,日军对这一点的认识和其它国家军队并无区别。事实上太平洋战争中,无论塞班还是冲绳,日军发动步兵冲击的时候,都是一边射击一边前进,并且把轻机枪手放在一线,以增强压制火力(因为一线日军一直没有装备冲锋|枪)。
这倒不太用担心误伤自己人。二战中,步兵冲击的散兵线即便以所谓“密集队形”发动攻击,其队形也远比冷兵器时代松散,士兵前后重叠的概率不高。真正采用那种传统意义的密集队形,冲击的效果往往很糟。
比如瓜达尔卡纳尔日军对“血岭”的密集队形冲击,中国军队在忻口会战中对1002高地的强袭,过于密集的队形,造成己方后方人员的武器无法使用,而对方的武器命中率则大大提高,徒然增加自己的伤亡。
不过,根据日军自己的统计,在白刃战开始以后,保留步枪子弹造成的损失比收获更大。明令白刃战开始后子弹退膛,正是依据这个判断。究其原因,据说有以下两个
第一,日军使用的步兵轻武器性能限制。
日军的制式轻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枪。它继承了其前辈村田式步枪的特点,那就是弹丸初速高、瞄准基线长、枪身长。这样的特点使三八式步枪射程远,打得准,也适合白刃战,不但日军喜欢用,中国军队缴获后也喜欢用,战前还从日本进口过一批。
但是它也有缺点,因为弹丸初速高、质量好,因此命中之后往往易于贯通,创口光滑,一打两个眼,对周边组织破坏不大,在杀伤力上不如中国的中正式步枪。白刃战中,这个缺点更为突出,因为白刃战中双方人员往往互相重叠,使用三八式步枪,贯通后经常杀伤自己人。
而且,由于贯通后弹丸速度降低,二次击中后弹丸会形成翻滚、变形,造成的创伤更为严重,而仅受贯通伤的对手未必当场失去战斗力,仍然能够反击!
在二战中国战场,因为装备和训练的优势,日军人员损失与中国军队相比,达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军处于人员劣势。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枪在肉搏战中开枪射击,因为误伤造成己方大量减员,显然是赔本的事情。
第二,日军对白刃战的战术认识。
白刃战中,日军标准的刺杀准备姿势为一手握前护木,一手握枪|托前段弯曲部,枪|托稍下垂在支撑腿侧面,半斜向面对对手,刺刀尖略与眉平。这样,枪从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护住颈、胸、腹要害,而刺刀一甩就可以突刺。
问题是如果摆一下这个姿势,就会发现原来这样一比划,枪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对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斗起来,射击的机会很难比突刺的机会更多。
而如果作射击准备,手指必须放在扳机上,这就造成了两个严重问题一,只要双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会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枪,影响了持枪姿态,拼杀中使不上全力。
另外,三八式步枪太长,转动枪口瞄准对方的力距也长,如果对方不是出现在正前方,转动枪口的时间太长,可能枪口还未到位,自己已经被刺倒,这时候使用枪|托进行打击无疑是更为方便的作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