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是具备一定革命性的,否则也不能吸引谢宜清这样的闺中大小姐。
正如她参加的“时髦歌会”或者“时髦文会”等等,“时髦”两个字,就说明了问题。
她和她的朋友,属于有知识有理想的,这一点,绝对没问题。
而这样的人,抛开那些真的想要为理想献身,乃至燃烧生命也在所不惜的,多的是奔着“时髦”二字去的。
甚至谢宜清本人,就是如此。
被他几个大耳刮子抽了几下,就竹筒倒豆子一般地把“妇兴会”给卖了,这如何也算不上什么硬骨头。
这不是真的追求什么理想,或许有之,但更多的,还是觉得做这样的事情,对她来说,就是“时髦”,是当代的俊杰之举。
穿越前,王角在中学做保安,就深刻明白“人不中二枉少年”这句话。
那么,换个时代,换一条时间线,人还是那样的人,只不过“中二”的方式,就有些不同。
和那些在杀龙港喊着“近卫军上刺刀”,然后就发动冲锋的“乱党”比起来,谢宜清的行为,大抵上,就是特别版本的“中二病”。
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谢宜清这个“中二病”仙女儿,应该就是被利用了。
之前可能只是“情报员”,现在也还是“情报员”,但其重要区分就在于,之前的谢宜清,只是在玩过家家游戏,整个广州城的“诗书传家”分布,拿到手,也就那样。
而现在,根本就是王角身边的“北斗定位仪”。
具体谁通过“妇兴会”利用到谢宜清到什么程度,王角是不知道的,但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剔除不必要的麻烦。
把谢家的“陪嫁”拆开,这是肯定的。
关键是现在,如何应对月台上的那两帮人。
“金姐,给我化个妆。小苒,拿条绷带过来,再弄个夹板。”
“好。”
“官人要啥子妆?”
彭彦苒转身就去拿绷带和夹板,金飞山则是好奇地问王角。
“苍白一点,看上去失血了。”
“莫得问题。”
时间紧迫,王角让彭彦苒给自己的左臂绑了夹板,然后挂在了脖子上,看上去好像是骨折、脱臼,金飞山给自己化了妆之后,都不用做痛苦的表情,看上去就是非常的虚,仿佛一夜五六七八次的那种。
都差不多了,王角抄起匕首,在身上划了一刀,抹了一把血在绷带上,腰间更是缠绕了一圈,看上去是中了招的。
“小苒,先去知会一声,就说我马上下来,在处理伤口。”
“好。”
王角给自己来一刀非常果决,直接把几个女人都吓到了,萧温一脸的关切,根本不似作假。
“你娃儿弄点红墨水嘛!你憨哩唛?”
“闭嘴!”
瞪了一眼金飞山,有些话王角是不能直说的,他给自己突然来一刀,对几个女人的惊吓度是最高的,担心也是最真实的,如果染个颜色,还得让她们装出担忧来,这就是麻烦。
都这个当口了,不对自己狠一点儿,那怎么行?
连暗地里下手的是保皇党、革命党还是江湖上的香堂会水都不知道,他能怎么办?难不成真的就跟谢宜清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较劲?
哐。
彭彦苒打开了车厢门,下车之后,迈步走向了月台,两边的人都有起身的,只是态度明显不一。
左边李公馆的人,一个个惊魂未定,此刻看着彭彦苒,那是相当尊重,之前在李公馆,多少还是有些小觑南海来的土鳖,但是现在一看,该杀的杀该抓的抓,也是狠角色,自然就提起了精神。
右边“始兴县伯”府上的人,则是表现依旧平淡,尤其是几个年轻人,依然戴着墨镜,坐在躺椅里小憩,完没有起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