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利息也不是很高,靠的是量大,一赐乐业人给出的数据非常喜人,大宋各地的钱庄都开设借贷业务的话,那每年收取的利息极少成多何止万巨!
但有一个问题便是,这些钱不是朝廷的,而是用百姓的钱去借贷,这就让人有些提心吊胆了。
说来可笑,当官员知道这些钱来自百姓的时候,心中的恐惧甚至要远远超过国帑被挪用,在官员们看来若是把百姓的钱拿出去借贷生息,那就是一种大不义的犯罪!
若是把朝廷的钱借出去,赚了钱自然是好的,若是有亏损还能从别的地方平账…………但在一赐乐业人看来,钱庄支付百姓存款利息,为的就是要用他们的钱去借贷给需要的人用,否则为何要给他们存款利息?应该收取他们的钱才对啊!
最后折中的办法便是借贷的钱款一般来自百姓储蓄,一般从国库中出,若是出现问题,国家也要为百姓承担一半的风险…………
当这份最终的方案出现在赵祯的案头时,赵祯的目光死死的钉在了入宫奏报的一赐乐业拉比身上,仿佛要把他的皮扒开,看一看里面装着的是不是“现代人”。
能想到储蓄给息,借贷赚钱,就已经是个奇迹了,更过分的便是用国家的信用给借贷业务“背书”,再以国家财政为借贷行为承担风险,这在后世都是极为少见的情况。
当然,若是没有这一系列的操作,也就不会有精彩的“商业厮杀”,因为钱庄的存在,使得经济的杠杆开始出现,它撬动了原本市场上简单的经济行为,出现许多变种。
例如现在,东城各家的商号都在向钱庄借钱,期望获得款项大量收购官营买卖和蔡记已经处于亏本状态的货物。
在东城各家看来,这些货物的价格已经远远低于获利的价格,更别说市场价了,既然你们有货敢这么卖,那就别怪人家下手。
而东城豪门各家在之前已经把家底全部押在了生意上,此时拿钱几乎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抵押贷款获得钱财,再用这些钱大量买入官营买卖和蔡记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