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中的太阳,懒洋洋地照射着,昨夜的一场春雨后,整个营寨的校场,也分外的湿滑。
此时不过是四月初,开春时分,用北人(岭南以北)的话来说,正是瘴气弥漫的时候,可谓是病魔缠身,闻名色变。
当然,众所周知,岭南三毒,蛊虫(大肚子病、血吸虫)、瘴气,以及毒虫,这三者在春夏正是活跃的时候,不说是北人,就说是当地人,稍不注意不注意的话,就会折损。
李郎君此时出巡,也是有生命危险的。
“所以,我所作的努力,也不过是想换个更好适宜的地方生活,在这个时代,岭南的确要人老命。”李嘉心中微微有些为自己感到悲哀。
鸭—已—鸭、鸭一已一鸭……
刚迈入营寨,李嘉就看见一群小伙子,黑瘦黑瘦的,正光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短裤,正喊着口号,卖力地奔跑着,并没有因他的到来而停歇片刻。
“这——”李郎君指着这群人,疑惑不解。
“郎君,这是咱们的飞龙都,五百个郎儿,个顶个的好汉,吃起饭了,两三斤都抵不住。”
此时,大个子李威一脸骄傲地挪出一步,大声说着,拍着胸膛,别提多高兴了,黑脸上似乎闪耀地别样色彩,太阳下,有些刺眼。
“拢共有三千人参与,咱挨个试了一下,很是壮实,比老爷手底下的那些镇军强太多。”
听闻此言,李嘉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在这个时代,厉害的士兵不一定吃得多,但吃得多的,一定是厉害的。
因此,古代闲时士兵多吃不饱,等临战前,大肆犒劳,就是为了激励士气。
目光瞟去,近半的士兵,其身上都有纹身,甚至有的身上还带着牙齿等项链,想来其多半是汉化的蛮僚,目光中隐隐带着杀气。
“郎君,此时招募那些蛮僚,可真是太对了,这些人动作灵活,下盘扎实,杀起人来,眼睛都不带眨的,简直是天生的兵士。”
似乎注意到李嘉认可的眼神,李威更有劲头了,嘴巴不住地说着,目光微微向后一瞥,饱含着得意,眉飞色舞起来。
“哼,粗鄙。”一旁,目光紧紧地盯着郎君的李信,此时注意到了李威那恶心的目光,心里越发的别扭。
“这些蛮僚,的确是极佳的兵士。”李嘉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尔等可能不太知晓,代祖(刘谦,刘岩之父)当年以万人在封州起兵,乃至高祖(刘岩)时纵横岭南,麾下大半都是蛮僚之兵,其勇之名,岭南皆闻。”
“那又为何现在又没了名声?”李威好奇地问道。
“呵呵,正如同利刃一般,太过于锋利,不仅会伤人,更会伤己。”李嘉回过头,淡淡一笑。
“蛮僚们眼中只有利益,而无恩情,只要有钱,即可招募,而且,哪怕出了钱,但他们听从部落中的都老、头人,随时可以反戈一击。”
“所以,等到岭南统一之日,他们也没了声音,每年,朝廷不过是例行公事一般,从蛮僚中招募千余人,显然,朝廷已经忽视了这群兵源了。”
“而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说到最后,声音已经十分之轻,寥寥数人才能听到,而他们则紧紧地闭上嘴巴,瞳孔放大,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李嘉瞥了一眼,嘴角淡淡的笑着,仿佛在说一件平常的事,与往日讨论午食吃什么一般无二。
“是——”作为飞虎都和飞龙都的都头,俩人别无选择,一脸凝重地答应下来,眼神越发的坚定下来,甚至还带有些许激动。
“继续吧!让我见识一下你口中军中的猛士,蛮僚人的勇猛,令人期待!”
得到了明显地答案后,李嘉嘴角带着笑,话题一转,对着大个子李威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