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认真的呢?
是看见高笑电脑里那个改了二十多遍的策划案的时候?
还是看见她讲文稿命名为“死也不改最终版”之后又默默的改了一版新稿的时候?
还是高笑躲在会议室里默默抓狂,在微博小号上把客户骂的狗血淋头,然后第二天仍旧微笑说“好,都听您的”的时候?
记不清了,也可能是这些所有的瞬间交叉在一起,成就了靳煜的决心,也成就了他们六年的时光。
高笑仍旧在一旁絮叨,说起以前的很多事情,靳煜觉得手臂上的疼痛已经消失了,他也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
自己从小养成的少爷脾气,嘴毒又不可一世,成天觉得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条件也不好,公司来来回回不知道走了多少人,也不知道高笑是怎么在自己手底下撑过来了?
最开始的办公室租在郊区,高笑每天要横跨大半个城区上班,每天早上还要帮自己带早餐;
靳煜还记得自己喝的第一杯速溶咖啡就是高笑递过来的,自己尝了一口就推得远远的,“这什么东西糖水吗?”高笑端着马克杯和自己碰了一下,“欢迎来到速溶咖啡的世界,咱们这个条件,就别想什么手磨猫屎咖啡了。”
靳煜还想起来,高笑拿着小本本和电工师傅一笔一笔的对账,后来索性自己蹬着梯子上高,被自己发现之后才把这项工作交给自己;
高笑还倒腾回来一台二手的打印机,对着百度出来的说明书,鼓捣了一下午,愣是让她把一台快要报废的机器修好了,然后欢呼恒盛终于有了一台打印机,想到这靳煜忍不住笑了,高笑还不知道,那台打印机现在正安静的躺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
靳煜突然发现,与其说自己在回忆过去,倒不如说自己在回忆高笑,因为自己所能想到的时光,里面都有高笑的身影,开心的,不开心的,起晚了蓬头垢面的,陪自己参加酒会光彩照人的,兢兢业业加班的,还有明目张胆摸鱼的,
原来不是自己没有注意到,而是自己已经习惯了她的身影存在在周围。
她不是被投入湖中的石子,激起阵阵涟漪引人来看,她就是那片湖,春有风秋有月,夏赏百花东观雪,无论是什么样的景色,湖就是那片胡。
高笑还在说话的时候,突然感觉膝上一沉,靳煜枕在她的膝上,高笑把腿伸直,让他躺的更舒服些,“高笑,如果我们回不去的话,就按照你说的,像以前那样生活吧!”
“好啊,”高笑见靳煜闭上眼,眉间也不再紧蹙着,“那如果我们回去了呢?”
“那我就把楼下的便利店租下来,给你当茶水间,方便你光明正大的摸鱼偷懒。”
高笑“嘻嘻”一笑,“老板万岁!”
靳煜挪了挪,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高笑,唱个歌吧,我困了。”
高笑有点犯难,“我不会唱歌啊。”
“随便唱一个吧。”
高笑抿抿唇,想起了小时候妈妈唱的摇篮曲,“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棂,蛐蛐叫铮铮,好比琴弦声——”
靳煜猛地睁开眼,“这是什么?”
“摇——摇篮曲。”
靳煜咬咬牙,“……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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