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来势汹汹,它的速度很快,冲着他们而来。
“准备!”
胡哥叮嘱到。
只要看到人影,他就和林杰吹响哨子,发出警报。
“吼!”
一声低吼至远处传来,很快到了巨树底下,一头体型巨大的野狗从巨树下边一蹿而过,头也不回消失在灌木丛中。
“哈哈,原来是头畜牲!”
胡哥紧张的情绪松懈下来。
“林杰你的直觉真准,不过你的胆子也太小了,一头变异野狗而已。”
胡哥压低声音,呵呵笑了起来。
事实上他刚才也在认真倾听,只不过没有发现,明婳把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都暂停下来,进入假死得状态,他们很难有发现,直到远处的野狗一闪而过。
“嘿嘿,胡哥过奖了,还是胡哥平日里教导有方,您不是说过,末日里,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刚才有点疑神疑鬼了!”
林杰嘿嘿地笑。
他卸了一口气,全身放松下来。
“一头畜牲,要不是我们是暗哨,我下去逮住它剥皮吃肉。”
吓了一惊,胡哥心里很不满。
“胡哥说得对,玛……德……,这鬼地方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
“放心了,再过两个时辰,我们可以换班了。”
“嗯!”
林杰再次吐了一口气,一头畜牲搞得他紧张兮兮地,他差点不相信自己的直觉了,想来,都是这头畜牲做的怪。
“呼!”
藏在树枝下的明婳无声无息地吐了口气,不说林杰两人,她自己都被吓的不轻。
“好人难做……”
明婳在心里告诉自己。
一剑一个,早就没那么多事了。
“看来自己的心不够狠!”
明婳两只长腿夹向树枝,伸出一只手,慢慢地把自己的身体转了过来,另一只手把长剑用衣服缠了起来。
既然林杰他们没有发现,赶快出手,否则夜长梦多。
“小林子,筑基境的变异野狗,有点可惜了,它们的数量一直不是很多,真要逮住了,我给你尝尝我独门的胡氏狗肉。”
危机解除,胡哥的心情大好。
“胡氏狗肉?”
林杰有点不解。
“你……胡哥你就是那个胡氏狗肉的老板!”
林杰低声惊呼。
他想起来了。
末日前,主城里有一家“胡氏狗肉”店,据说历史悠久,名声在外,深受当主城居民们的喜欢,他家的狗肉做的很有灵魂,狗肉块块匀称分明,即使是放凉了,吃起来依然没有半点肉腥味,当然这不是它出名的原因,出名的是“胡氏狗肉”有奇效。
“嘿
嘿,正是!”
胡哥没有谦虚,一般来说过度的谦虚就是骄傲,到这个年纪了,胡哥已经学会不骄傲,也不谦虚。
“小林子,有机会我做给你尝尝,我做出来的狗肉咸中微酸,一块狗肉放进嘴里肉滑酥嫩、肉汁四溢。告诉你个秘密,胡氏狗肉最大的功效,温肾壮阳、补血助气。”
说到自己的独门绝技,胡哥有点得意,不自觉地话多了些。想想当初,他的招牌狗肉店门口的客人都是摩肩接踵,不断涌来,桌子边上坐满了人,店铺周围站满了人 ,几百平方米的店铺里人头攒动,象下锅的饺子一样多。
“壮阳补气……”
“嘿嘿,那是真的奇效,一碗狗肉下肚,绝对让你一整个晚上那杆枪……硬,邦邦的……”
胡哥笑了笑。
那语气只有男人才懂,可以意会不可言传。
“真的?”
“那当然,牛皮不是吹,当年排队来吃胡氏狗肉的,什么人没有?林杰你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