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康城里,风云变幻,诡异莫测。王氏一族,更是内忧外患,危机重重,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大概说的就是王家此时进退维谷的局面。
对这一切丝毫不察的王琳琅,此刻,正一身男儿装扮,赶着一辆马车,继续往南边行驶。一路行来,见多了世间百态,民生艰苦,使得她根本没有时间,为个人的不幸遭遇自怨自艾。
壮丽的山河,广阔的天地,受苦的百姓,这样一幅人世苍生图,在她面前徐徐展开,她边走边看,心潮澎湃,泪眼模糊,不知何时,竟有了几分悲天悯人的胸怀。
王十一郎曾经对她说过,中国文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她是他的孩子,从小在他身边长大,受到他的熏陶,对于脚下的这片土地,更是爱得深沉而内敛。
可是,一路南下,她看到了什么?她看到了高位者穷奢极欲,攀比奢华成风。而遭遇层层盘剥的底层人民,终日里为生计奔波,却难以养活家人,三餐根本无法温饱,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奢望。
她愤怒,她生气,恨不得一枪将一切都拍一个稀巴烂,可是,最终她发现,除了愤怒,生气,她好似什么都做不来了。对所有的一切,她根本就是无能为力。于是,她渐渐地沉默了起来,那种灿烂明媚如同阳光一般的笑容,似乎完全地藏匿在她沉静的面容之后,难以再觅见任何踪迹。
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谢神医,虽是默不做声,但心中却是难掩怜悯。车行至下一个城镇之时,他竟秘密地买了一把七弦琴。当王琳琅打开琴匣,看到安安静静躺在里面一把暗红色的七弦琴时,她惊喜地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七彩的霞光,从眼睛里迸射而出,“送给我的?”
“你这护卫,也算称职,奖励给你的”谢神医淡然地答道。他面色如往常一般不近人情,冷漠淡然,似乎买一把琴,只不过是他一时的心血来潮。
王琳琅不想去拆穿他,她细细地摩挲着手中的琴,露出一个如花一般美丽的笑容,声音清脆如黄莺,“我喜欢。”
冲着这份难得的礼物,王琳琅决定晚上加餐。马车停在一处破旧的山神庙外面,她兴冲冲地吩咐小岚和那个被唤做阿狼的青年去林中捡柴,自己则像是一个土匪一般,窜进了茫茫的山林之中。
待到她提着收拾好了的兔子,野鸡,还有采摘的蘑菇,野菜返回到庙中之时,惊愕地看见阿狼正扑在一头小鹿的脖颈间,死死地咬住了小鹿的喉管,贪婪地喝着它的血。那可怜的小鹿,四蹄乱蹬,拼命挣扎,哀嚎声声,可始终挣脱不掉。
王琳琅的眉头抽了抽,这个阿狼来历成谜,喜吃生肉喝生血,遇到血腥或杀戮,就兴奋成狂,简直比一只野兽还像野兽。也不知柔柔弱弱一身女气的小岚,究竟是哪里合了这小子的眼缘?竟在逃难的途中,相依相伴,一路相护!
“琅哥哥,阿狼又在喝血了,我拦不住他。”见她回来,小岚飞奔了过来,精致的宛如瓷娃娃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丝小心翼翼,似乎是生怕她嫌弃了他们。
这个孩子,约莫是吃过的苦遭过的罪太多,竟也学会了察言观色,揣度心思。看着他,就想到了慧觉,也不知那小家伙,现在怎样呢?王琳琅爱屋及乌地摸了摸小岚的头,“甭管他,也许他自小是在山林之中长大,说不定还是一只狼养大的,所以喝生血吃生肉,不是什么稀奇的了!只要不是人血人肉就成!”
她边说边往前走,根本就没有看见埋头喝血的青年,在听见她的话时,身体出现了一刹那的僵硬,眼中更是射出了狠辣凶残的光芒。
端坐在火堆旁的谢神医,抬头望了眼前三个人一眼,心中升起了一种极为诡异荒唐的感觉。他想,他们真是一个奇怪之极的队伍。
一个出身高贵本该养在深闺的女孩子,却偏偏如同一个男儿,行走在江湖中,英姿飒爽,潇洒如风。一个低贱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