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沉声问道。
“尊敬的老板,那个该死的陈建癸,他是需要人类的血液来修炼的,他需要很多很多的血液,对他有用的人,他自然会想办法进行初拥,可是,对他没有用的人,他会直接吸光他们体内的鲜血,用来提升自己的血族等级……要知道,一个成年人的体内,也不过只有五公斤血液……”
人体平均每公斤体重,含血液70毫升到80毫升,占体重的7到8,一个一百五十斤重的人,顶多也不会超过六公斤血液而已。
“该死!”
凌云怒骂了一句,忍不住把冥血魔刀抽了出来晃了晃,沉声道“我要用这把刀,吸光陈建癸身上的每一滴鲜血!”
“他们为什么都没有变身?”凌云发泄完了,这才问起了两人关键问题。
血族变身的速度很快,从开始变身到变身完毕,用不了十秒左右的时间,可凌云跟曹骏雄和曹兴昌战斗了半天,另外的八人却都没有变身,这让他很困惑。
“哦,我尊敬的老板,我们血族的变身,是需要循序渐进的,不是说,只要初拥完了,就立即可以变身的……”
杰斯特赶紧为凌云解释“初拥完了之后,虽然拥有了悠久的寿命,但是变身,是需要时间的,首先是两个犬牙可以任意的抽长……然后两只手能够变成长长的尖锐的爪子,再经过很长的时间,至少需要半年到三年的时间,才能够达到我和保罗这种,能够彻底改变形体……”
“不过,我们到现在也只是能完成初步变身而已,我们还没有长出翅膀,只有长出了一对翅膀,能够在空中飞行之后,才算是成了真正的血族,那时候,我们就是男爵了……”
“血族变身并不只是身躯变大,血族终极变身,是可以变身成为吸血蝙蝠,很小的那种,我在车上跟您说过的……”
凌云点了点头,再次问道“那么。陈建癸那孙子,现在有翅膀了么?”
保罗和杰斯特同时点头“没有翅膀的血族,是没有资格被封为男爵的,他在美国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一对宽大的黑色翅膀了,该死的,真是令人羡慕……”
凌云的眉头紧皱了起来,陈建癸会飞了,这绝对是个大麻烦。不好杀了。
“那他能够飞多高?飞多远?飞多快?”
凌云事无巨细,为了对付陈建癸,他要把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搞明白。
“哦,我尊敬的老板,您见过麻雀吗?见过蝙蝠吗?或者,见过雄鹰吗?飞行都是差不多的……”
“不过,血族的飞行速度,却是非常快的,一点儿也不比您的身法慢……”
一想到可以飞行,杰斯特和保罗。四只眼睛里全部流露出羡慕和向往之色,企盼之心,溢于言表。
凌云慎重的点了点头,他琢磨着,应该炼制一把长弓了,同时再炼制百八十根纯银的箭支。
凌云起码到了练气中期才能飞行,想要用神识驱物的话,至少也需要练气三层大圆满,在这之前,他要是跟陈建癸对上。近身搏斗他当然不怕,但是对方会飞,凌云就必须要有可以远攻的武器,要有克制陈建癸的办法。
现在。这个还没有露面的陈建癸,已经被凌云列为了他的头号劲敌,同时也是他必杀的敌人。
“还得搞一把好用的手枪,子弹也必须要是纯银的才行……”凌云在心中默默盘算。
就在这时,曹天龙回来了,他两眼血红。额头也磕破了,鲜血从伤口处溢了出来,引得他十位亲人都在挣动呲牙,让人看了心头滴血。
凌云抬手拿出两张清愈符,让曹天龙自行使用了,治好了手背和额头上的伤口,然后又打出一张清水符,把他身上的血迹清洗干净,这才让曹天龙的亲人,和两名血族后裔安静了下来。
“我要去把这件事情禀报给天组和龙组,不能让陈家这么猖